信阳罗山县昨晚发生车祸 19人不同程度受伤
8月28日19时30分许,312国道信阳罗山县城一路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天津牌照的轿车忽然加速,从路南冲向路北的一个夜市,撞上路边石礅后停了下来。目击者称,轿车从冲入夜市到停下来,行程约60米,其间致使十几人受伤。
目击者张先生告诉记者,28日19时30分许,312国道罗山县城大转盘路段,聚集了大量摊贩和前来购物、吃饭的市民。就在这个时候,一辆沿312国道由东向西逆向行驶的别克轿车忽然加速,从路南冲向路北的人行道,直接从夜市中间开过去。大概五六十米后,前轮撞到石礅才停下来,然后就听到此起彼伏的惨叫和呼救声。目击者张先生告诉记者,轿车忽然冲进去,不少人猝不及防,根本没机会躲开。张先生告诉记者,现场到处是血迹,有十几个人倒地不起。现场遗留的肇事汽车牌号为津AU6816。
驾驶证网
事故发生后,有人上传了现场的图片。图片显示,事发现场坐落于城区繁华地段,四周聚集了很多围观群众。很多摩托车、电动车倒在地上,还有的被撞碎的塑料椅也散落一地。肇事汽车挡风玻璃上留下一个大窟窿,有警察正在现场勘查,救护车、消防车也抵达现场展开救援。
罗山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台向本报证实,事故发生地为罗山县城南头家得利超市门口。
今晨零点40分,罗山县警方初步调查得知:肇事嫌疑人翟某,1972年生,家住罗山县城关南街,持C1型驾照。经抽血测试,翟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19mg/100ml,不是饮酒后驾驶车。肇事车为津AU6816黑色别克轿车,事故共导致19人(其中男12人,女7人)不同程度受伤,有2人软组织轻微受伤,已自行出院,其他受伤职员均在医院同意治疗。
现在,肇事车驾驶员已被警方控制,事故缘由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