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用四川驾照申请人网络自主预约考试系统!本系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汽车驾照申领和用规定》
(公安部第111号令)、《汽车驾照业务工作规范》和《四川进步和改革委员会四川财政厅关于机动车辆驾驶许可考试收费问题的公告》川发改价格【2012】558号等规定进行设置。
四川驾照申请人网络预约考试系统:
http://www.jiazhao.com/cheguansuo/sichuan/
用本系统前,请认真阅读以下说明,并根据需要进行自主预约,以免给你的考试带来不便:
1、本系统只支持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简称“科目二”)、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简称“科目三”)的预约。考生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常识考试(简称“科目一”)合格后,
方可用本系统进行下一科目的预约。预约顺序根据“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
2、已预约成功的考生,未根据预约的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视此次考试成绩为不合格。依据上述有关文件规定,同一考试科目两次考试不及格的,须重新缴纳考试费;“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两次考试不及格的,须在20日后方可重新预约。
3、已预约考试的考生,因特殊缘由不可以按时参加考试的,可以选择重新预约。新的预约应在本次预约日期的一周后方能进行,但距离考试前仅2个工作日的,则系统不同意重新预约。系统同意更改预约日期的次数只有2次,请慎重选择。
4、预约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凭证电子文档,考生可下载保存或直接打印。该文档记载了考试时间、考场地址、考试科目、考试场次等要紧信息,应妥善保存,以免遗忘。
JiaZhao.Com
5、参加“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科目三”考试时,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外,还应当携带本人的有关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包含:
1、第一次申领:申请表、体检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属电子信息的除外)。
2、增加准驾车型的:申请表、体检表、身份证明复印件、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培训记录、驾照原件。
3、考试时应当服从考场员工安排,遵守考场规定,依序参加考试。凡扰乱考场秩序或考试作弊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据治安管理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