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芝罘区一名男子第三饮酒驾摩托车被交警查处。这次他不但被罚款、拘留,而且被吊销了驾照,两年后重新学习。
前天下午两点多,烟台交
警三大队的于警官在市区港城西大街和年轻人南路路口附近巡逻时,看到一辆黑色摩托车闯过红灯向东驶去,驾车男子还没有戴头盔。于警官驾驶警车跟了上去,行至黄务立交桥附近示意男子停车同意检查。此人满脸通红、一身酒气。再仔细一看,这个人如何这么眼熟呢?看了他的驾照后,于警官想起来了,是芝罘区的王某某。去年年初,王某某因酒后驾车被于警官查处过,暂扣其驾照6个月。当时也是在这条路上查的。6个月后,王某某来领取驾驶证时当着于警官的面说:这个教训非常深刻,回去我就忌酒了,半年多滴酒未沾,这辈子再也不喝了。
第三面对于警官,王某某羞愧难当。老老实实地同意处罚。于警官说,依据交通法饮酒驾员被处罚,第三饮酒后驾车的规定,王某某将被拘留7天,罚款1000元,同时吊销驾照,两年后重新学习考试。
驾驶证网(JIAZH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