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处怎么样善后 保险公司如何理赔
轻微事故快处颁布后,不少车友对这项新规还不是非常知道,下面驾驶证网记者就给大伙讲讲其中的一部分常识。
记者从长春某保险公司汽车保险部的员工张女性口中获悉,通常来讲,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该电话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受理后会公告定损员到现场给汽车定损。开据“机动车保险索赔申请书”,在办理好有关手续后,事故责任人带好身份证、行驶证、驾照复印件与双方汽车修理发票和交警部门出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还有银行卡前往保险公司办理有关的索赔业务。通常情况下,有关员工会在受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索赔款项汇至事故责任人提供的银行卡账号内。
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 可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定损
张女性表示,假如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可就近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需要立即公告他们保险公司一同查勘,他们表示不参与的,由受理方保险公司无条件为双方汽车查勘定损,定损要准确合理,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汽车查勘报告、定损单与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未参与查勘保险公司对于查勘结论应予以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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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她还表示,事故汽车双方损失均低于2000元的,双方保险公司依据查勘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定损单,根据“互碰自赔”处置方法在本方机动车辆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损失进行赔付;一方实质损失超越2000元的,不是迅速处置范围之内,各保险公司应按正常理赔手续准时赔付,受理方保险公司应公告他们保险公司一同查勘。
2000元以内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付;超越2000元的部分,依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率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率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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