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汽车驾照申领和用规定》:驾驶员第一次申请汽车驾照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第一,关于机动车辆的发证,有关规定是: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同意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知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汽车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汽车驾照。是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汽车驾照。是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汽车驾照。
新获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照的,实习期结束后30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对处置等常识考试,并同意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第二,对于换证的规定是:驾驶员应当于汽车驾照有效期满前九10日内,向汽车驾照核发地汽车管理所申请换证。
由此可知,驾照实习期满后是无需换证的,驾照持有人仅需在汽车驾照有效期满前九10日内,向汽车驾照核发地汽车管理所申请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