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轻微伤讹1万是不是合乎规定
赔偿成本要依据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来定。
(一)医疗费
驾驶证网(JIAZHAO.COM)
医疗费包含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输血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费等成本。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包含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证据确定。在司法实践中,第一,医院的收款凭证中出现新的收费项目如伙食费、空调费、护理费等。其中伙食费系重复计算,由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已经列为法定的赔偿项目,将在下文详述。空调费和护理费由医疗机构依据患者的实质状况单方附加,非受害人一方的意愿,其合理部分应予以赔偿。第二,部分受害人仅仅提供门诊药费的收费凭证,却没相应的门诊病历,对此笔者觉得通常情况不应支持,假如受害人能举证证明确为治疗所需即可以证明其关联性的除外;最后,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成本不予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一般称为建议休息证明,该证明需要主治医师签字并加该医疗机构的医疗证明专用章)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近日一天,由于定残后,受害人将依据伤残的程度,得到残疾补偿金。收入情况依据受害人的不同状况分为: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根据实质降低的收入计算。
(1)对此受害人要提供所在单位的合法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工作职位、工作收入),司法实践中,对是不是应当提供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完税证明、薪资单等证明材料,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对此有不同怎么看。笔者觉得从保护弱者的角度,另外依据国内目前的实质状况。受害人没提供前述材料就一律对其误工费不予支持,显然与法与情相悖。
(2)该固定收入需要是受害人实质降低的。有的受害人遭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并不会扣发或者全部扣发其(薪资)收入。对这部分受害人,假如同样对其根据全部收入(薪资)进行赔偿,受害人将得到双重收益,这与侵权法的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不符。
2、对于没固收入的,笔者依据户籍或者常常居住地的不同分为:
(1)城镇户籍或者常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如暂住证、房子出租合同或者其他证明),受害人要提供其户籍或者常常居住地的证明,然后提供其从事何种行业的证明(如营业执照、营运证明等),提供前述证明后,才能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计算;
(2)对农村户籍或者常常居住地在农村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来计算。
交通事故轻微伤的赔偿需要自己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适当的剖析,确保我们的利益保障在适当的范围之中,但需要自己多加注意有关的细节,进而更好的协商处置,虽然有关的困难程度处置的是较为巨大的,但只须自己操作适合,赔偿就不会丧失法律上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