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直接死亡有误工费么
没误工费,但可以倡导其他得产生得成本。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没办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质降低的收入。
2、误工费如何计算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根据其实质降低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不是可以负担得起,则是实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情况的证明包含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可以证明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入情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薪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不同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有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中赔偿项目参照指标》
3、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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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误工的时间依据受害人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伤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些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使用方法律若干问题的讲解》第20条规定,“误工费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情况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近日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根据实质降低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根据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可以举证证明其近期三年的平均收人情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薪资计算。”
依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①关于“误工收人”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状况的不同,收人的确定,又分成2种状况:一种是在有固定收人的状况下,怎么样确定因误工而降低的收入;另一种是在无固定收人的状况下,怎么样确定其收人与因误工而降低的收人。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依据受害人同意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近日一天收入。
人死亡虽然是没误工费得,但有其他得赔偿成本,会依据受害生活前得薪资标准进行赔偿,家有孩子和老人得,还需要令进行赔偿抚养费和赡养费。具体赔偿事宜,法院会进行处置,假如对处置得结果不认可得,可以继续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