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颁布的《汽车驾照申领和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于2013年1月1日推行以来,对汽车驾照申领考试规范进行了改革,调整了不同准驾车型的考试项目,增强了考试项目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为了适应新的考试规范,邯郸交警支队投入了很多资金,增加了科技投入,对大中型客货车考试场地、设施、项目和软件进行了改造。现在,已能正常拓展大型货车(B2)、牵引车(A2)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与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三)的考试工作。
根据公安部及河北交通管理局的需要,对申领大型客车(A1)、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准驾车型的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考试可实行全省统一安排异地考试。望全市驾照培训机构及广大学员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机动车辆驾驶培训课程与考试概要》(交运发〔2012〕729号)的需要,合理安排培训。在获得相应的培训记录证明后,可通过驾照培训机构、网络“网上车管所”(http://www.hdjj.com.cn/)和市车管所预约服务电话(0310--3162036)进行多渠道预约考试。邯郸公安局交警支队承诺,将提供快捷、公正、透明的考试环境,尽最大限度满足考生的考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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