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高发:醉行难改 缘由何在?
假如抓醉酒驾驶这么严厉,而醉酒驾驶人数不降反升缘由
几乎所有醉酒驾驶司机对我们的酒量都非常自信,觉得只不过喝了一杯酒或两杯酒,不可能达到醉酒的规范,结果一测已经是醉酒状况。
不少醉酒驾驶司机都有如此的想法,感觉自己只须绕绕路就能躲过交警的检查,存在有侥幸心理。还有些感觉自己有关系、有钱,即便被查处也不会有紧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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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入刑已近一年,还有什么人在以身试法?乌鲁木齐最新披露的数据叫人震撼:与往年相比,醉驾人数不降反升。严管重罚之下,为什么仍难阻遏一些人的醉酒驾驶行为?其中缘由,值得考虑。
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自4月20日开始至5月3日,新疆全区将拓展整治酒驾集中统一行动,以保障五一小长假节日交通出行安全,遏制酒驾行为上升势头。据介绍,对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将在4小时内录入系统。在统一行动日期间原则上只用警用通信装备,预防说情者干扰执法。
自刑法修正案(八)正式推行,醉驾被以危险驾驶罪论处到今天,已近一年的时间。新疆乌鲁木齐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的数据显示,近一年里全市查处了300余名醉酒驾驶司机,这类醉司机或已被判刑或正在同意司法机关审理。
而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的2012年一季度数据则表明:今年一季度,乌鲁木齐共发生交通事故156起,死亡39人,其中,醉酒后驾驶车导致事故61起,位居乌鲁木齐交通事故发生缘由第一,占一季度乌鲁木齐交通事故总起数的39%。乌市醉驾人数与往年相比,不降反升。
刑法修正案(八)等明确规定,对醉驾者,将依法吊销驾驶证、5年之内不能重新考取汽车驾照,并将按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以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拘役。严管重罚之下,乌鲁木齐醉酒驾驶案件为什么屡禁不止?不降反升?
醉酒驾驶丢了自己家里命祸及别人
1月26日2时许,张某醉酒驾商务轿车由南向北超速行驶至乌鲁木齐河滩迅速路下行辅道广汇立交桥北引桥入口路段时,因路面结冰,汽车失去控制,碰撞交通设施后,汽车失火,致其与3名乘车人当场死亡。
事发当天,事故路面是冰雪路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最高时速不能超越每小时30公里,并且事发路段是辅道,限速也为每小时30公里,而经过鉴别,该车当时行驶的时速高达每小时80公里,存在着紧急超速违法行为。
根据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程序,事故民警为车内的4人全部做了血液中酒精含量测试,结果显示,4名死者均为醉酒状况,而张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79毫克,超出醉酒驾驶标准近4倍。
1月31日18时39分许,杨某驾驶新A牌照小型客车,在米东北路路段醉驾汽车将行人阿某当场碰撞致死。导致这起死亡事故的重要原因是驾驶员杨某无证、醉驾汽车。
2月十日3时15分许,未获得汽车驾照的余某在醉酒驾新A牌照小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乌市河滩迅速路华凌市场桥南路段时,与道路东侧水泥台发生碰撞,致乘车人罗某当场死亡,余某自己也受伤。此事故缘由在于余某醉酒驾机动车辆行驶超越规定时速50%以上。
4月18日,记者从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获悉,醉酒驾驶入刑到今天,该院共办理了45件醉酒驾驶案。乌市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张雍介绍,醉酒驾驶入刑到今天,该院共受理了40余件醉酒驾驶案。
侥幸心理是醉酒驾驶司机共性
近期连着3周,每周都收到5件醉酒驾驶案。张雍说,去年半年里,该院一共办理了15起醉酒驾驶案,过完年到目前已经受理了30多起了,醉酒驾驶案不断增多,他和法官们也非常纳闷,也在一块讨论过,发现这类醉酒驾驶案的司机一个最大共性,是都存在时间这么晚不会有交警,不会被逮着如此的心理。
这类司机对醉酒标准都了解,他们都以自己喝的酒量和自己生理状况来判断是不是醉酒。张雍说,醉酒后驾驶车的断定标准是: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毫克的驾车行为。几乎所有醉酒驾驶司机对我们的酒量都非常自信,觉得只不过喝了一杯酒或两杯酒,不可能达到醉酒的规范,结果一测已经是醉酒状况。
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刘文欣介绍,该院到今天办理了45起醉酒驾驶案,目前每周都会收到1起以上的醉酒驾驶案。这类醉酒驾驶司机,7成都是私营、个体、打工者,他们大多都是在凌晨零时将来发生的酒后驾驶行为。审理中,几乎所有醉酒驾驶者都了解醉酒驾驶入刑,这类醉酒驾驶案件都发生在同学聚会、招待顾客、接送亲友等情感联系活动之后,因一时开心,而忽视了醉酒驾驶可能带来的后果。
三大缘由致醉酒驾驶案上升
一次醉酒驾驶可能换来没办法弥补的惨痛后果,甚至是终身的影响。但为何还是不断有人以身试法?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科科长关建奇对此现象进行了剖析,他觉得,事故不降反升有3个重要原因。
近年乌市城区面积扩大,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保有量都翻倍增长,这无疑增大了醉酒驾驶的发生率。关建奇说。
第二,乌鲁木齐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觉守法意识还非常低,醉酒驾驶入刑后,的确起到了肯定的震慑用途,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风气也日渐培养,但依旧有不少司机不以为然,过于自信,感觉少喝一点开车没问题。大家处置过的不少醉酒驾驶司机都有如此的想法,感觉自己只须绕绕路就能躲过交警的检查,存在有侥幸心理。还有些则感觉自己有关系、有钱,即便被查处也不会有紧急的后果。关建奇表示。
记者从乌市交警部门获悉,从去年5月1日到今天,只有两起醉酒后驾驶车案件的当事人由于身体等缘由,司法部门决定对其实行缓刑或采取监外实行,其余醉酒驾驶者均已入刑。
而酒后开车的侥幸心理更是要不能。据统计,在乌市查处的300多起醉酒驾驶行为中,80%是引发事故后被警方发现的,20%是在例行检查中发现的。而酒后驾车已成为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当中导致事故的最重要缘由,超越超速、超载、闯红灯等致使事故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三个缘由是,自从醉酒驾驶入刑后,乌市交警部门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强,增加了平时的例行检查,也使得因酒后驾驶被查处的违规司机数目增加。说白了,并非数据增加了,就比往年酒后驾驶的人数多了,而是由于以前不少违法司机都没被交警部门查处,而目前查得严了,数目自然就升高了。关建奇说。
法官呼吁颁布具体量刑标准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驾的一律按危险驾驶罪来论处,对醉酒驾驶者判处1至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
现在,乌市全市各法院所判处的醉酒驾驶者,均被判处1至3个月拘役,尚无判处6个月拘役的最高处罚判例。那样,是否由于判处的刑罚太低,对酒后驾驶者没震慑力,才致使醉驾不减反增?
张雍觉得,致使醉驾增加的重要原因,还是由于当事人自觉守法的意识不够。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时,几乎所有人都懊悔不已。
刑法虽然规定了醉酒驾驶入刑,但对醉酒驾驶者的具体量刑标准,法律却没明确规定。刘文欣说,因此,在刚开始审理醉酒驾驶案时,都非常慎重,并且以国内相同案例作为参考。
刘文欣说,去年十月8日凌晨5时30分,马某醉酒驾一辆桑塔纳轿车,驶至一加气站加气,由于排队和别人发生争执,他们发现马某身上有酒味报警,经抽血测试,马某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是醉驾。法院经审理后,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马某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刘文欣讲解说,在审理醉酒驾驶案时,量刑主要考虑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驾车范围、是不是发生风险后果与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等原因。他表示,假如能颁布对醉酒驾驶的具体量刑标准,审理此类案件时量刑会更明确。刑罚修正案(八)推行时间还不到一年,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理解度有限,也是醉酒驾驶案不绝是什么原因,要让该法辐射到每个角落还需要一个过程。
多项手段遏制酒后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入刑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开始,通过国内法律的逐步健全,醉酒驾驶事故早晚都会降低,期望能通过交警部门和所有交通参与者的一同努力,将降低速度增快,时间缩短。关建奇说。
据悉,醉酒驾驶入刑后,乌市交警部门加强了与检察机关和法院的联系与配合,同时,在处置案件的实质操作中,也概要出了不少不足和缺失。今年,交警部门多次与检察机关、法院召开商讨会,为醉驾违法行为的起诉和审理工作想了不少新方法、拟定了不少新手段。
针对醉驾违法,大家今年已经开始逐步推行迅速审理机制。关建奇向记者介绍说,部分酒司机被查处后,因为还处于醉酒状况,民警会先让其回家醒酒,次日再来同意处置,但不少违法者第二天就消失了。去年处置的醉酒驾驶案中,就有60余起还未同意处置。确实存在醉酒驾驶司机脱逃的现象。另外,还有一些违法司机在大家取证工作上设置障碍,譬如作伪证、抵赖、避重就轻等,躲避责任。关建奇说,这给交警的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民警还需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