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四大事情:
步骤/办法
1:伤残评定的时间
通常来讲,伤残评定宜在人体遭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将来不需要再治疗了(但并非说所有损伤将来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状况)。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通常损伤 3 个月 将来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有些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状况确定。
2:伤残评定机构
通常到当地司法鉴别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别和劳动能力鉴别。假如是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专门的鉴别中心作工伤等级鉴别。伤残鉴别,是全国通用的。
3:伤残等级的确定
伤残等级通常分为十个等级,它依据人体遭到损害是什么原因不同,适用不一样的鉴别标准,就会有不一样的伤残等级,且计算伤残赔偿金的办法也不同。实践中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别标准,主要有以下情形:
①交通事故、适用《买家权益保护法》的客运合同、医疗纠纷等引起的人身损害伤残评定,适用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标准;
②工伤引起的人身损害,适用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别》标准;
4: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赔偿事宜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主要依据你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的受限程度)、双方的责任承担状况(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和汽车的保险状况,还有你的户口性质(城镇还是农村)决定。这里计算比较复杂,建议直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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